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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奕聪中学2017年秋季普通高中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2017/09/01 08:14

泉州市奕聪中学2017年秋季普通高中收费标准

   根据泉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泉州市2017年秋季普通中小学课本费、作业本费标准的通知》(泉价〔201783号)、泉价〔2006165号及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泉州市奕聪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泉洛发改〔201544号)精神,课本、作业本费属于代办费管理范围,必须严格遵循"按实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收入纳入学校财务统一进行分项核算,学校在学期末及时结算,2017春年秋高一课本费结余39561元,,所以现高二年每生课本费减收108元,应收272元,实收164元;高二(理)结余21935.14元,高二(文)结余12017.16元,所高二结余应退还现高三学生,现将我校2017年秋季普通中学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

高一年

高二 年

高三年

学费

850

850

850

课本费

295

164


作业本费

18

18

18

通学生合计

1163

1140

868

住宿费

200

200

200

住宿生合计

1363

1232

1068

   

州市奕聪中学

    

  2017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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