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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聪中学800kVA干变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新闻来源:奕聪中学 发布日期:2018/10/25 10:04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市奕聪中学新增800kVA干变配电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泉州市奕聪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泉州市奕聪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22.7907万元;

2.3、招标编号:ZHDL[2018]069号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泉州市奕聪中学新增800kVA干变配电工程,具体详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22.7907万元;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22.7907万元;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7907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级及以上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应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7〕53号)要求执行,要求如下:

(1)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2)提交申报材料时,执业证书有效期尚未到期的人员,可向省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领《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用于工程项目投标。具体办法参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建设类人员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15〕274号)。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建筑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纸质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10  25 0800分至2018 10  30 1800分前自行到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凤屿花苑9号楼201-2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 300 元(不邮寄),售后不退。联系人:小李。联系方式19959873517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元人民币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开标现场投标保证金由各投标单位自行保管,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1小时内向招标人缴纳现金,合同签订后7日内无息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11  05 15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凤屿花苑9号楼201-205室);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原件以及购买标书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及泉州市奕聪中学校园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奕聪中学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    邮编:362010

电话: 13489888897 ,     联系人:  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凤屿花苑9号楼201-205室,邮编:362010           

电话:19959873517,         联系人: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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