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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奕聪中学学生食堂陪餐制度

发布日期:2019/04/03 19:48

泉州市奕聪中学学生食堂陪餐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规范食堂日常管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三部委联合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教体[2015]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排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在工作时间内轮流陪同学生就餐,适时对学校食堂的操作间、库房、食品留样等检查。

二、我校学生食堂共有初、高中部两个食堂,每日轮流安排带班校领导和中层管理干部到学生食堂陪餐,带班校领导初、高中两个食堂随机选择,每个食堂每餐均有领导陪餐。

三、总务处负责统一安排陪餐工作,并在校园网、公示栏、食堂等明显位置予以公布。

四、陪餐人员应和学生一起排队,刷卡付费购餐,同区域就餐。

五、陪餐人员要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对就餐食堂当天食品安全有关情况,对食堂就餐秩序、餐厅卫生等进行监督,并做好陪餐日期、有关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等内容的详细记录。

六、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七、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症状,应当立即告知学校总务处;总务处应及时了解同一食堂就餐学生的情况,并按照学校有关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泉州市奕聪中学

                               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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