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致全市中小学生一封信的通知
各中小学、职业技校、社会力量办学: 今秋10月,我市将迎来第六届全国农运会(9月初部分赛事已开始)。为展示泉州城市文明有序的良好形象,激励全体中小学生从我做起,争当城市文明交通小卫士,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向全市中小学生发出致全市中小学生一封信《喜迎农运 文明出行》。请各中小学下载后自行印发到每一个中小学生手中并利用班队会组织学习。 附件:《喜迎农运 文明出行》————致全市中小学生一封信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喜迎农运 文明出行 ――致全市中小学生一封信
同学们: 您们好! 2008年10月,我市将迎来第六届全国农运会,来自全国五湖四海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观众将齐聚泉州。这是我市迄今为止举办的规模最大的一场赛会,是一次全面展示泉州城市文明有序、充满活力整体形象的良好机会。同学们都是泉州的小主人,在日常交通中的一举一动既关系着自己的交通安全,也直接影响着城市的文明形象。为此,我们希望全体同学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争当城市文明交通的小卫士,共同遵守以下规定: 一、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要靠路边行走。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闯红灯。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跨越交通护栏,不乱穿马路。横过道路要做到:先左看,后右看,再左看,然后安全通过; 二、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骑车不载人,也不要在车后架站人,不扶身并行、追逐打闹、曲折行驶或突然猛拐。要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不闯红灯。横过车道要下车推行,并从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通过。通过交通复杂的道路或路口,要认真观察道路上车辆和行人的情况,注意避让机动车,友好礼让,安全通行; 三、外出乘车不坐超员的客车或无检验合格标志车、无牌证车辆,不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载客摩托车。乘坐公交车要自觉排队,有序上车。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不携带鞭炮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乘坐机动车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乘坐摩托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四、未满 12 周岁不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 16 周岁不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如摩托车、汽车等); 五、您在乘坐家长、亲友驾驶的机动车时,应该经常提醒他们要安全驾驶、文明礼让,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超载超员、不疲劳驾驶、不违法掉头、不违法停放、不乱鸣喇叭、不强行变道、不使用远灯交会车,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同学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弘扬奥运精神,喜迎农运,文明出行,为我市成功举办第六届全国农运会创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泉 州 市 教 育 局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八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