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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完善多元化的高中录取办法

发布人员:admin 发布日期:2010/01/11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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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省将继续推动中考中招改革,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校的比例将从30%提高到50%左右。省教育厅昨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从2011年开始,我省将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文化学科竞赛中考加分政策,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取得的成绩纳入其综合素质评价考核。
  中考中招力求三突破
  实施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以来,我省积极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简称“中考中招”)制度改革,改变了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高中招生录取3个方面予以突破。
  但是,目前各地现行的中考中招方案与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些地区和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考什么教什么、重复机械训练、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错误做法,阻碍了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中考单科合格率将达80%以上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作为九年义务教育的终结性考试,其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之一。今后,我省中考将严格控制试卷难度,杜绝设置繁难偏旧和似是而非的试题,各考试科目单科合格率将达到80%以上。
  省教育厅表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将规范科目设置、考试分值、考试时间、考试方式,突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关注对学生解决问题能力与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的考查,体现新课程的要求。其中,文科类科目将严格控制客观题题量,理科类科目将加强对实验能力的考核,有条件的地方应逐步将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列入学科考试内容。今年起,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的考查分值应占中考思想品德学科总分值的10%左右。
  探索建立特长生录取办法
  今后,我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是中小学生评价和中招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重要抓手。省教育厅表示,各地高中招生必须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招生过程中的作用。
  据了解,我省将完善多元化的高中录取办法,继续推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初中校的做法,并适度提高分配比例,今年各设区市分配比例一般要达到50%左右。与此同时,我省将在进一步完善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对某些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潜能学生的录取办法,让这些学生能够进入适合其个性发展的高中阶段学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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