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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洛江区第一期中学教师

发布人员:jys 新闻来源:洛江教育 发布日期:2010/06/29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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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文件
泉洛教人〔2010〕29号
关于举办洛江区第一期中学教师
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各中学:
为了落实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启动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泉教人〔2008〕18号)、洛江区教育局《关于启动洛江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泉洛教人〔2009〕24号)的文件精神,推动我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经研究,决定委托区教师进修学校举办洛江区第一期中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名额
各中学熟悉所任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知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且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计算机等级证书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专任教师。具体名额安排如下表:

十一中
奕聪中学
马甲中学
就南中学
河市中学
双阳中学
10
15
10
5
5
5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0年8月11-15日在洛江区教师进修学校五楼电脑室培训(8月11日上午8:20前报到)。
三、培训内容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教程。
   四、其他事项
    1、请参加培训的老师要事先准备好一课时的教学设计(电子文稿),培训时要随带所任教年级的学科教材和一课时教学设计电子文稿。
    2、培训结束时,参加培训的老师经考核合格者,发给《洛江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教程培训结业证书》。
    3、每人交教材代办费38元(多还少补),教材费及差旅费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5、根据《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中小学教师必须完成不少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并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
6、根据教育部师范司的意见,凡参加过“英特尔未来教育”教师培训项目(核心课程7.0版本以下教材),并取得结业合格证书者,可认同获得教育技术能力(教学人员)初级等级证书。凡2006年以后接受“英特尔未来教育”教师培训项目(核心课程7.0及以上版本教材)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者,认同已参加教育技术能力(教学人员)中级培训,但须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中级考试。
7、区教师进修学校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培训计划,做好教学、后勤等安排,加强培训管理、考勤与考核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8、参训者必须克服困难,准时参训,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有事须按规定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违规者予以通报,并取消其继续教育学时。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抄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教师进修学校,区委洪副书记、宋副区长,存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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