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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泉州市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员:admin 发布日期:2011/06/02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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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泉州市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市直中小学:

为增强我市中小学生环境保护意识,培养良好的环境保护习惯,认真落实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教育系统的工作要求,现就加强我市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认真组织中小学贯彻实施

一、提高对中小学环境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已成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加强中小学生环境教育,是落实这一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环境教育,让学生了解掌握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环保意识和环保习惯,形成良好的环境文明习惯,全面提高新一代国民素质,培养和造就符合时代要求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明确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

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必须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环保部、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大力开展学校环境教育,着力推进普及环保科普知识,弘扬环境文化,不断增强师生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环境道德水平,强化环境法制观念,形成热爱自然、节约资源、爱护环境的社会新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落实环境教育教学计划,建立健全有效活动机制

中小学环境教育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二年级进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把市编《泉州市小学环保教育读本》《泉州市中学环保教育读本》正式纳入地方教育课程,普通高中要开设环境保护学习模块供学生选学,加强环境教育各学科教学的渗透,确保每学年环境教育达到12课时。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环境教育工作列入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切实开好环境教育课

采用适合中小学生身心和智能发展特点的方法,精心设计环境教育活动方案,有序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在体验中感悟,在感悟中接受教育。小学和初中阶段要充分利用和挖掘现行课程和教材中的环境教育因素,切实开展学科渗透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高中阶段要开设环境教育选修课,主要内容为可持续发展基础理论和相应的环境科学知识,及相关的环境与社会实践活动

要建立健全有效机制,促进环境教育有序实施,保障环境教育收到良好的效果。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环境教育,内容要渗透于各学科的教材中。各学科教师应自觉按照课程标准,根据各学科的特点和要求,将环境教育落实到学科教学中,并通过活动培养学生环境保护的意识。

四、加强环境教育工作,提高师生环保意识

要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试行)》,在新课程的实施中,各地各校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课堂渗透、专题讲座、研究性学习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班团队活动、课外活动以及社区和家庭环保实践活动等全方位、多层面的教育途径,提高师生的环境意识,规范师生的环境行为;通过开展环境教育科研,提高全市环境教育水平;通过师资培训,建立环境教育骨干教师队伍;通过专题教育等形式,引导学生欣赏和关爱大自然,关注家庭、社区、国家和全球的环境问题,培养学生对环境友善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选择有益于环境的生活方式。要组织广大师生共同努力,通过大张旗鼓的环境教育活动,营造“普及环境知识,增强环境意识,培养环境道德,规范环境行为”的良好氛围,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

、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环境保护,教育为本”。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对国家、民族和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把环境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考核的内容之中,深入、持久、扎实地开展下去。为加强对环境教育工作的督促和考核,市教育局将环境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泉州市教育局

                                     ○一一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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