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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举办“阳光下成长”中小学生艺术节

发布人员:admin 发布日期:2012/03/09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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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在今年3月至10月开展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活动以“阳光下成长”为主题,旨在展现福建中小学生热爱党和国家、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本次艺术节活动将设7个奖项,共有3类项目,分别是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其中,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和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和摄影。

  据介绍,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活动的参加对象必须是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福建将在今年10月举办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和艺术节颁奖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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