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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启动

发布人员:admin 发布日期:2013/05/10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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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书写经典,传承文明”为主题的第五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将举办,欢迎大中小学生踊跃参赛。大赛设置小学一组(小学1—3年级学生)、小学二组(4—6年级学生)、中学组(包括初中、高中和中职学生)、高校组(全日制本、专科及硕士、博士学生,含港澳台侨学生)4个组别。

    大赛分为各设区市、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组织的选拔赛和全省决赛两个阶段。选拔赛形式由各设区市、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自行确定,应在9月20日前结束。

    根据要求,书写内容以中华传统经典诗文作品为主,也可以是诗文节选,但须为完整的一段话或一段话中句义相对完整的一个或几个句子。小学一组、小学二组硬笔作品不少于30个字,软笔作品不少于20个字;中学组、高校组硬笔作品不少于60个字,软笔作品不少于40个字。

  书写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违反书写要求的将取消评选资格,出现自造字、错别字、缺漏字、多字等现象将酌情扣分。

    决赛作品需使用软笔(毛笔)或硬笔(钢笔,小学1—3年级选手可使用铅笔)书写规范汉字,字体可选用楷书、隶书、行书任一种,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各设区市报送决赛作品总数(含硬笔、软笔)不超过220张,报送作品中的民办中小学生作品不得少于20张。各高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报送决赛作品总数(含硬笔、软笔)不超过30张,在校学生数在万人以上的高校可增送20张作品。各地(各校)报送作品中硬笔和软笔的作品比例分别为:60%、40%。各设区市、各高等院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应于9月30日前将报送作品、报名表、报名情况汇总表、大赛总结和现场照片5张寄至省语委办。

    据了解,本次大赛按不同组别和软、硬笔作品的比例,分别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和 “优秀组织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大赛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将获得“优秀组织奖”。同时,将本次大赛特等奖作品汇编成《第五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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