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意见

发布人员:admin 发布日期:2013/04/13 08:30
>

  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是培养学生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救自护和应急避险能力,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基础性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坚持专门课程同在其他学科中渗透相结合;课堂教学同实践活动相结合;知识教育同强化管理、培养习惯相结合;学校教育同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学生认知特点,注重实践性、实用性和时效性。转变安全教育思路,创新安全教育形式,规范安全教育内容。坚持发挥课堂教学作为安全教育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把公共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体系,贯穿于学校教育和学生学习生活各个环节。培养和增强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养成自觉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行为规范的良好习惯,提高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教学的实施水平和教育效果。

  二、主要内容

  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和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六个模块。以中小学生防地震、防火灾、防溺水、防交通、防台风、防踩踏、防中毒、防盗抢和防治安侵害等安全知识为重点,注重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要明确不同学段的重点教育内容和实施途径,分阶段、分模块循序渐进的实施具体的安全教育。重点帮助和引导学生了解基本的保护个体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树立和强化安全意识,正确处理个体生命与自我、他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了解保障安全的方法并掌握一定的技能。

  ——小学1-3年级要侧重了解危险的存在,知道躲避危险和求生、求助的简单方法、技能,强调个人安全。

  ——小学4-6年级要侧重认识危险的危害,形成躲避危险的意识;掌握躲避危险的基本方法,强调个人安全。

  ——初中年级要侧重了解与安全有关的基本知识,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掌握确保安全的基本方法,强调个人安全,兼顾公共安全。

  ——高中年级要侧重了解与安全有关的基本方法,自觉抵制可能引发安全问题的事故或事件,能够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救助别人,既强调个人安全,又强调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过程中,小学要以游戏和模拟为主,初中要以活动和体验为主,高中要以体验和辨析为主,帮助和引导学生了解基本的保护个体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知识和法律法规,逐步了解保障安全的方法并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知识和生存技能。

  三、基本途径

  1.认真实施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开设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每年不少于12课时),做到课时、教材、师资“三落实”。师资方面由学校合理安排责任心强、具有钻研精神的科任教师、保卫干部、班主任或社会有关人员兼任,所任课时计入工作量,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培训;课时方面要将安全教育课程排入正式课表,实行间周开设,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一节课时;教材方面要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教材为主要内容,根据季节变化、地域特点、疫情变化、校园周边环境和学生实际状况等情况适时确定安全教育重点,让学生系统掌握公共安全知识。为配合课程教学,规范教育内容,整合教育资源,我厅计划编写分年段《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读本》,作为我省实施中小学公共安全教学用书,帮助学生科学系统地掌握公共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教师图书、教学光盘、教育挂图等教学资源。要深化学科渗透,在各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渗透安全教育内容,促进安全教学与学科教学的有机结合。

  2.强化公共安全主题教育和演练。学校每学期应至少开展一次应对自然灾害、地震、消防逃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安全教育日(周)、知识竞赛,通过班队会、团会、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游戏、模拟、体验活动、团队活动室、墙报、橱窗、参观等形式,运用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教育手段,深入、细致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共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加强与消防、交通、治安、卫生、气象、地震等部门协作,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安全教育,使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活动中潜移默化地受到公共安全教育。

  3.加强家长和社会安全宣传教育。健全完善学校、家庭与社会相结合的安全教育网络,依托家校互动平台,通过家长学校,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发送手机短信、建立QQ讨论群等方式,强化公共安全教育意识,指导帮助家长了解和掌握公共安全知识和安全教育的科学方法,主动寻求家长和社会对公共安全教育的支持和帮助。要密切与社会有关部门联系,实现校内外教育有机结合,形成公共安全教育合力,创造良好的公共安全教育氛围。

  四、保障措施

  1.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共安全教育教学培训,帮助教师增强公共安全教育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有效实施公共安全教育课程,要把负责安全工作的干部和教师的培训列入教育系统师训干训计划,制定培训规划,健全培训网络,分层次、有计划地开展。在培训内容上,重点抓好通识培训、教材培训、专题培训等,形式上坚持形式多样,实行岗前培训、过程培训、阶段性总结相结合。各级教师进修学校等培训组织要把公共安全教育作为校长培训、师资培训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帮助教师掌握安全知识,提升施教能力。并把教师在公共安全教育教学中取得的观摩课、优质课、论文等荣誉作为职务评聘的条件之一。

  2.加强安全教育课程资源建设与开发。充分挖掘适合本地本学校实际的各种资源,根据地域特点和学生生活实际,将可能遇到的各种安全问题作为课程开发的主要内容。根据学校安全教育课程资源的特点,组织学生编辑相关安全知识的自助图书、课件、音像制品、墙报、板报,布置安全教育专栏、橱窗,利用校园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安全教育的相关内容,增强教育教学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推动学校安全教育有效进行,充分发挥教学资源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3.加强安全教育教学教研和课题研究。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公共安全教育教研室或教研组,积极组织区域、学校开展安全教学教研及评比活动,举办安全学科优质课、教学案例设计竞赛,教育教学观摩、研讨等交流活动。教育科研部门要把公共安全教育研究列入课题研究规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公共安全教研课题研究,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研究成果。要积极探索建立学习、教师、家长、社区和有关部门参与公共安全教育教学工作的新机制,提高安全教育课程的实施水平。

  4.强化安全教育教学考核评价体系建设。把公共安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作为督导学校和考核校长、教师的重要指标,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要从课程设置、教师配备、活动开展、教育效果等方面,制订科学的安全教育教学评价标准和考核管理办法,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教学工作量化考评,评价重点应注重学校对公共安全教育课程的实施情况、资源配置和师资配备等。教育行政部门要适时对学校的公共安全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开展安全教育教学工作评先评优。对工作不到位、课堂教学不落实、教育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取消平安先行学校和学校安全标准化评选资格。

  5.加强安全教育经费投入。切实保障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所需经费,教育部门和学校将必要的安全教育经费,包括师资培训经费等纳入年度预算,并积极商财政部门予以落实,确保公共安全教育教学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福建省教育厅

  2013年3月28日
推荐资讯
最后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