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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国梦•劳动美”

发布人员:zjc 发布日期:2016/06/17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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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单位”泉州市实验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德〔2015〕26号)精神,为丰富学生的暑假生活,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劳动实践活动,提高劳动素养,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以“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的暑假社会实践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含中职学校)
二、活动时间
2016年7月1日—9月10日
三、征文要求
征文内容要紧扣主题,观点正确,视角独到,构思新颖,文字精炼。可从自身参加家务劳动、学校劳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展开,表达对劳动的认识与感悟;或通过参观访问,讲述身边人在劳动中创造美丽、在劳动中实现价值、在劳动中成就梦想的动人故事;或通过社会调查,歌颂奋战在各条战线上的普通劳动者,展现他们的行业风范和事迹,宣传他们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优秀品质;或围绕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宣传杰出劳动者的伟大品格,抒发劳动者美好的情怀、感悟和梦想。征文体裁不限(诗歌除外),字数要求:小学生600字左右,初中生800字左右,高中生1000字左右。严禁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请在文章中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校及班级、指导教师姓名及联系电话。
四、投稿方式
征文一律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泉州德育网(www.qzdy.cn)“泉州市中小学生‘中国梦·劳动美’暑假社会实践征文”活动栏目,截稿时间为9月10日。
五、评奖方法
比赛分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分别评出一等奖10 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以及相对应的教师指导奖。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由泉州市教育局主办,海峡教育报社协办。主、协办单位将选择部分优秀文章汇编成册,并在“泉州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网”、《海峡教育报》上刊载。
2.加强劳动教育是当前我市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立德树人”教育根本要求的有效途径。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暑假工作,不断创新劳动实践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为广大学生提供实践平台。要认真组织广大学生踊跃参与劳动实践征文活动,引导学生多亲近自然,走进社会,参加力所能及的自我生活服务、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学习一些工农业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生活和生存能力,也感悟劳动的艰辛与与快乐,形成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把热爱劳动的中华传统美德发扬光大。
 
 
泉州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3
 
 
 抄送:省教育厅、市政府办、海峡教育报社。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6月1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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