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和省政府有关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部署,我厅制定了《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并经教育部备案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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