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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招录取先“志愿优先”后“分数优先”

发布人员:lin 发布日期:2008/07/05 12:31
目前,高招录取投档正在进行中,不少考生及考生家长对高招办如何进行高招录取投档十分关心。据了解,在高招录取投档过程中,除另有规定外,每个录取批次的第一轮投档都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即在上线考生中,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根据高校自主确定的投档比例依次投档。
  至于第二轮及以后的投档,则按“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在待投档考生群体中,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缺额的情况,按照考生平行参考志愿填报的顺序,依次检索该考生本批次所有参考志愿,并投放给未完成计划的高等学校。平行参考志愿投档完成后,个别学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不超过院校缺额1∶1.2的比例,投放有该校志愿的考生档案(先第一志愿,后参考志愿),由学校择优录取。此外,对经过以上工作程序仍没有完成招生计划任务的院校,省高招办汇总会后将通过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布缺额情况,进行重新征求志愿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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