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
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开展建立微信群试点工作的通知》(泉洛委组综﹝2014)38号)文件要求,全区各基层党组织于2015年全面推广党员微信群并发挥作用。目前,各单位党支部或党总支也相应建立了本单位“党支部党员微信群”。根据工作需要,区委组织部已申请开通“大美洛江党员微平台”公众号,每周工作日一、三、五各发布1期,目前正处于试运行探索阶段。但从公众平台后台的“用户分析”看,全区党员关注人数较少,有待净增。
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党员做好订阅使用工作,订阅人数至少与本单位已建“党支部党员微信群”人数一致,并认真如实填写订阅公众号汇总表,于3月31日前上报区委组织部。
中共洛江区委组织部
2015年3月19日
附:方法:登录微信软件,点击“添加朋友”,点击“公
众号”,搜索“dmljdywpt”、“大美洛江党员微平台”,
点击“关注”,完成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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